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规程
发布时间:2025-02-03 责任编辑:陈婷 来源:学报编辑部
学报编辑部的工作在编辑部主任的全面主持下,按照行政和业务相对区分的原则进行,编辑部主任负责编辑部行政事务,主编负责学报审定稿工作。
一、稿件登记
哲学社会科学类稿件与自然科学类稿件分类详细登记,非规范来稿不予登记。
二、复制率比对
所有来稿必须进行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的检测,复制率超标的文章一律不得采用。
三、审、定稿程序
1.责编初审: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复制率检测、格式审查、内容初步审读。
2.专家外审:一审通过的稿件交由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,对有争议的稿件可请多位专家审读。
3.副主编复审:副主编根据初审意见、外审意见,结合栏目设置,提出复审意见。
4.主编终审:主编根据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,结合编辑部的选题、发稿计划,对稿件进行终审,决定录用与否。
四、编、校、印及发行程序
1.责任编辑负责编校工作,严格执行三校制度。
2.最后一校清样经编辑部主任审读后签字付印。
3.验书合格后付款。
4.编务负责学报的邮寄发行。
五、费用处理程序
1.责任编辑按照相关标准确定稿费、审稿费、英文译校费等费用,并造表。
2.编辑部主任核实、签字,报主管领导签字。
3.编务负责发放。
六、存档程序
1.责任编辑将每一期学报的原稿、审稿流程单及三校清样交付编务。
2.编务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存档。